如果翻译(本文特指实用文体中译英)只是拿一些除了自己什么人都看不懂的东西去糊弄那些除了中文什么文都看不懂的人的话,当然可以恣意任性、自“译”其是,但若真把翻译当作一门严谨的科学,就必须遵守翻译的基本准则,不可自以为是乱翻一气。
哪些翻译不能“翻”只能查呢?
一、 专有名词
既然是“专有”的,便必须专名专用,一一对应。我们在翻译中常遇到的专有名词有:
1、 单位名称
译例1:国家知识产权局
错译: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bureau
正译: 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 简称:sipo)
把“局”译成bureau,这就是最典型的按“字”直“翻”的例子,殊不知,国家知识产权局早有通行于世界的官方定译,如果按照错译推出去,外国人还以为是中国一个什么新设的机构呢!
理论上讲,所有的单位名称都应该专名专译,这样才不致产生混乱,但实际上,由于我国国际化程度仍处于基础阶段,拥有约定俗成的英文定译的单位还是少数。这些单位包括: